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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音像城为何被取缔

1999-03-25 来源:光明日报 吴春燕 我有话说

一度曾以集中经营、集中管理而被看好的音像城,今天为什么被下令关张,我们可先来看看音像城形成的三种情况:一种是1995年前形成的,大部分属经营者自发聚集而成;目前存在的大多数音像城则是1995年至今由当地政府出面组建而成,原因是当时有的地方政府认为音像管理人员太少,而音像市场太多,经营者太分散,管理人员难于管理,而集中起来,则便于“看管”,因此,有些地方政府采取强制措施使分散的音像经营者集中起来;第三种是由物业招租招商形成的,即由于工厂不景气而腾出来的空余厂房,或者房地产开发过剩的空闲场所,都要变成市场,他们认为音像制品的经营有利可图,因而由物业单位出面办成了音像城。

这些音像城形成后,都派驻了工商和音像管理部门,形成初期,特别是政府主持建立的音像城作为政府扶持的一块正版音像强有力阵地,起到了良好作用。然而不久,一些音像城经受不住盗版的冲击,情况越来越严重,有的甚至成为了盗版盘的集散中心,为何会出现这种与建音像城的初衷完全相反的结局呢?

文化部市场局音像处处长庹祖海分析说,一是经营者追求暴利,由于一些音像城的物业管理费较高,部分经营者靠正版经营无利可图,只好暗地里搞非法经营。再加上随着高科技的发展,盗版与正版一时难以区分,一些盗版盘已达到可以乱真的水平,于是经营者抵挡不住盗版的诱惑。二是地方保护主义与腐败因素作怪。有相当一部分音像城都是地方政府开办的,由于受到利益的驱使,许多音像城上交的管理费成为一些部门和管理人员创收的途径,于是有的管理人员对盗版采取包庇的态度,甚至当执法人员依章执法时,还有极少数政府人员出面干预,使音像城的管理难以落到实处。

此外,由于经营者太多,当执法部门检查时,常碰到集体对抗管理人员的事件,有的管理人员进了音像城后就出不来了,只好向警察求救解围,有的甚至出现警察也被打伤的严重情况。此外,这些由众多摊位组成的音像城,摆放的品种却都惊人的相似,原来这些音像城已被一些地下黑市控制,进货渠道单一,非得从黑市进货不可。同时,由于经营者面临相同的物业管理条件,不能通过地段优势、品种特点吸引顾客,必然导致价格上的恶性竞争,于是许多经营者为追求暴利铤而走险,经营盗版、走私与淫秽制品。

以上种种,使得许多音像城的管理失控。集中经营的弊病太多,有的音像城,如重庆市金巴黎等现已被取缔的音像城,就曾经公然经营非法音像制品。

实际上,音像制品主要是家庭与个人的消费,这种集中经营给购买者带来不便。正如一位喜爱唱片的读者所说的,谁愿为买一张唱片特地从城东跑到城西的音像城去买呢?分散经营及连锁店、专业店的形式可以使老百姓更方便地买上正版音像制品。

针对当前我国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数量过多、经营非法音像制品、甚至被沦落为非法音像制品集散地等问题,近日,文化部发出通知,决定对全国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进行大力清理整顿。要求各地立即停止新建新批10家以上业户的音像制品批发、零售集中经营场所,各地对现有的集中经营场所要进行全面压缩整顿。重点是压缩零售、批零兼营、规模大、经营秩序混乱的集中场所。凡存在2个以上集中经营场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压缩。到2000年底,凡是现存3至4个场所的省市要压缩三分之一,5个以上的压缩二分之一。

另外,文化部现已取缔一些“音像城”。如广东省至今累计取缔了非法音像制品集散地52个,其中包括影响恶劣、被中央点名的番禺易发音像市场、潮阳峡山音像市场及深圳东门老街音像市场等等。

在众多非法音像市场被取缔以后,如何用新的营销方式来引导正版的销售?文化部提出管办脱钩的办法,管理部门将不再兴办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要用连锁经营、超市、专业店等新型营销方式来填补非法音像市场被取缔的空间。

目前市场上的正版音像制品普遍存在着“节目少、质量差、价格高、制作周期长”的通病,因而努力制作出更多价廉物美的正版音像制品至关重要。正如贵州省文化厅副厅长董林生所说,如果正版不铺开,盗版还将卷土重来。看来,我国的音像市场建设还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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